2014年度临沂市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2014年度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度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层级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专业类别 | 岗位描述 | 招聘计划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 对象 | 其他资格条件 | 笔试科目 | 报名咨询电话(0539) | 备注 |
区委办 |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区直 | 管理岗位 | 综合类 | 综合类 | 从事农村经济管理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农村区域发展、农村经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 | 不限 | 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 公共基础知识 | 8388818 | |
区人民法院 | 区人民法院便民诉讼中心 | 区直 | 专业技术岗位 | 综合类 | 综合类 | 从事法律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法学 | 不限 | 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 公共基础知识 | 8388818 | |
区财政局 | 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区直 | 专业技术岗位 | 综合类 | 综合类 | 从事工程管理、造价方面的工作 | 1 | 本科 | 学士 |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 | 不限 | 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 公共基础知识 | 8388818 | |
区住建局 |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 区直 | 专业技术岗位 | 综合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