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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嘉兴市平湖市招聘教师公告

2014-04-15 21:23:43事业单位45 收藏
  2014年嘉兴平湖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2014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http:///zhejiang/)现将平湖市2014学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4年嘉兴平湖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2014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http:///zhejiang/)现将平湖市2014学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9名,其中平湖市公办中小学教师49名(职业类学校4名、初中5名、小学40名),幼儿园公办教师4名;人事代理民办学校(新华爱心高中、叔同实验小学)教师2名;百花艺术幼儿园教师2名;嘉兴港区乍浦各校(园)教师12名(具体见附件1《平湖市2014学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其他:校医1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学校对招聘学科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

  三、报考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1.应聘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基础课教师

  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专业对口的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就业的2011届、2012届、2013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

  2.应聘职业类学校专业课教师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报考对象分社会人员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须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嘉兴市户籍;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

  3.应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就业的2011届、2012届、2013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师范类大专学历毕业生也可报考小学的相应岗位。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部分紧缺学科适当扩大报考范围,其中特殊教育扩大到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2011届、2012届、2013届和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心理学和音乐、美术学科扩大到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应聘幼儿园公办教师

  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就业的2011届、2012届、2013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校医:平湖市户籍,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考试程序方式根据平湖市卫生局统一招考要求进行,参加平湖市卫生局统一考试。

  6.其他事项

  (1)户籍均以2014年4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专业对口,且本科为师范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高师院校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

  (3)根据综合学科特点,对下列专业毕业的人员报考岗位规定如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专业毕业的可以报考中小学科学岗位;历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的可以报考初中社会岗位;师范类对外汉语(涉外中文)教育专业毕业的可以报考中小学英语或中小学语文岗位,地理教育专业毕业的可以报考小学科学岗位,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的按侧文、侧理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各岗位,由考生选择决定。报考中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需通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考试。

  (4)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在毕业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必须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招聘录用的程序

  招聘工作的程序是:公布招聘信息、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体检、考核、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

  1.公布招聘信息。在平湖教育网、平湖人才信息网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湖市教育局报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由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含笔试、面试及相应学科的加试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加试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上课)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总成绩或面试(含技能测试分)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招聘中学教师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学科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小学教师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综合学科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为本综合学科专业知识。

  面试内容为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中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要求进行。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以及报考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和幼儿园各岗位的需加试技能测试。

  按各学段各学科岗位需求计算(平湖各校与乍浦各校、百花艺术幼儿园分别计算),如相应报考人数超过一定比例的,笔试后以笔试成绩根据各学段各学科岗位需求数在1-6名的按1:3比例、7-12名的按1:2比例、13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按各学段各学科类别总岗位数的1:1.2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遇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入围后再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有空缺岗位时,再进行第二次填报。

  4.体检、考核。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签订《就业协议书》、进行考核。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如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要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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