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嘉兴市平湖市招聘教师公告
5.公示。对拟录用的对象,在平湖人才信息网、平湖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后无异议,由招聘学校填写《平湖市学校教师招聘审批表》,连同综合考核材料及录用报告,一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并于2014年8月份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于2014年4月20日---- 4月21日上午8:30~下午4:00(中午不休息)随带报名材料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相应岗位。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所有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否师范类的证明,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2011届、2012届、2013届未就业的平湖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
10)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出具有关学校证明;
11)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的,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相关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则一律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5236349,85236899。
附件:
1、平湖市2014学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类别 | 招聘单位 | 招聘名额合计 | 招聘岗位及名额 | 其他有关要求 | |
岗位 | 名额 | ||||
普通高中1名 | 新华爱心高中 | 1 | 地理教师 | 1 | |
职业学校4名 | 职业中学 | 1 | 服装专业课教师 | 1 | 服装与服饰设计及相近专业 |
面向职业类学校统配 | 3 | 语文基础课教师 | 1 | ||
英语基础课教师 | 1 | ||||
机械专业课教师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 | |||
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教师6名,校医1名) | 城关中学 | 1 | 校医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