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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扬州仪征市招聘事业单位简章

2014-04-12 20:55:35事业单位111 收藏
  2014年扬州仪征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2日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扬州市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经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4年5月19日至20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4年5月13日-5月16日自行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一负责。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同时,审核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审核部门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A)》(含基本常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素质、职业道德,下同)。笔试范围:基本常识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常识判断”部分)相关要求,其它参考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综合类,即A类;但不含“申论”部分)相关要求。

  笔试资料:2014年仪征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仪征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上午

  考生应按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公共科目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证明)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审核部门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资料:2014年仪征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5月17日进行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组织和人社部门核准并核发聘用通知书,准予聘用的人员持聘用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聘期制度(需实行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制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