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招聘公告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http:///hebei/)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 二 )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招聘临床专业技术人员4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省人社厅、省人事考试网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自2014 年4月 14日8:30至 4月 20日17:00。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其他报名方式
2014年5月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丁香园人才网站、中国医疗人才网面向全国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招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生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我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人事处,具体地点: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15号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人事处(医院行政办公楼308房间)。电话:66002041 、传真:66002241、电子邮箱:renshichu_06@126.com 。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于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是闭卷进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医院网站通知。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医院人事处负责。委托外省或本省医学高等院校专家命题和题库抽题相结合,此工作由医院纪检部门全程跟综监督。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临床实践专业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 ,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六 )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 七 )公示
由各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省人社厅及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 八 )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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