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公告
2014年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1日讯:安徽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uta.edu.cn/)是安徽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院校和全国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单位。
学院位于合肥市,占地1598亩,在校生15000多人,教授21人,副教授140多人。学院设有材料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纺织工程系、化学工程系、机械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贸系、管理系和公共教学部、思政教学部等教学系部,开设工程制造类、现代服务类、管理类、艺术类一共68个专业,其中1个国家级精品建设专业和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6个国家示范高职重点建设专业,6个省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省级精品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团队,21位省级专业带头人。学院拥有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2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5个,省级开放性公共实训基地3个,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2个,1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省级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一个省级数字图书馆。
学院坚持“课堂小企业,理实交融;企业大课堂,德技兼修”的教育理念,创新“校企融合、项目带动、双轮职训”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连续多年获得“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标兵单位)”。
学院高度重视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已陆续与韩国韩瑞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开放学院、维多利亚大学、英国普茨茅斯大学、新西兰旅游观光学院等高校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学院先后聘请了美籍、加纳籍、韩国籍教师来校执教,同时积极推荐专业教师赴国外进行培训和交流。目前已有多批学生赴国外深造。
学院先后被评为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第七、八、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
学院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41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本院实际,就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学历资历和专业技能条件,按照招聘计划公布的要求执行;
(四)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必须符合招聘计划公布的要求;
(六)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按人事管理权限得到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一。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或试讲)、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9日至4月22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ahzyrsc@163.com,邮件主题为:高校人才网+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学位。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发送邮件主题为:高校人才网+应聘岗位+姓名+专业+职称。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不要重复发送信息。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处和用人部门联合负责。
组织人事处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用人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应聘人员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参加笔试(或试讲)。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邮件方式通知。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或试讲)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具备实践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4、报考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