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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贡市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遴选公告

2014-04-10 21:00:06事业单位19 收藏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 贡 市 公 务 员 局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  贡  市  公  务  员  局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grsj.gov.cn,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发布)

  一、遴选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共计5名,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4年自贡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二、遴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省内各级机关和行政执法机构中已办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行政执法机构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至4月24日(24日截止到24:00时止)。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报考者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计划表”等,了解遴选职位的具体情况。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自贡市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K—30K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至4月25日(25日截止到24:00止)。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确认缴费。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在2014年4月26日前(26日截止到24:00止)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共计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14年5月7日至5月10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专业知识及应急处理能力,参考资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4年5月15日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grsj.gov.cn),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遴选职位名额三倍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方能进入面试。如果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确定后,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通过对公务员学识、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评价比较,客观反映报考者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素质,以及对职位的适合度。考察结束后,由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