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阳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招聘方案
4、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届考生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14年6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聘用人选
1、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拟聘用人员应按照有关部门通知时间及时到医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弃权处理。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聘用按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3、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二)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854—8321231 8323669
监督电话:0854—8320414
八、未定事宜,由贵阳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商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
附件1:招考职位信息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