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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丽水庆元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14-04-09 21:42:48事业单位101 收藏
  2014年丽水庆元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9日讯: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

   2014年丽水庆元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9日讯: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庆元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5名,幼儿教师11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201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1、庆元县生源或庆元县户籍(以2014年4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非庆元县户籍(以2014年4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视同具有庆元县户籍。

  (二)幼儿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1、浙江省生源或浙江省户籍(以2014年4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幼儿)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庆元县户籍(以2014年4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庆元县生源,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职中实训指导师招聘范围、对象

  浙江省生源或浙江省户籍(以2014年4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201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计划表》中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3年4月21日至1996年4月21日期间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4月21日至1996年4月21日期间出生),从2015年起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年龄不再放宽。

  2、历届毕业生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职业高级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师除外)。

  3、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对口(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专业以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专业为准)。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办法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教师、职中实训指导师采取先笔试再进行技能测试的方式;其他学科采取先笔试再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9-20日网上报名,网址:http://61.153.76.10:2001,4月21-22日现场确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报考户籍不限的学科可不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报考户籍不限的学科可不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与心理学合格证或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5月9日凭身份证到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招聘岗位指标数在3个及以下的,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3,否则将核减相应指标数或不开考;招聘岗位指标数在4个及以上的,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2,否则将核减相应指标数或不开考;高中段招聘岗位中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的,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2,否则将核减相应指标数或不开考。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庆元县政府网、庆元县教育网上予以公布。

  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四个学科初中、小学统一招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小学可以兼报。报考其他学科的,每位考生只能选择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一个岗位报名。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笔试时间为5月10日,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教师、职中实训指导师等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或体检、考察。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先进行笔试,然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都进行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信息技术、幼儿教师、职中实训指导师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学科根据笔试成绩,招聘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3,4名及以上的按1∶2(开考比例为1∶2,且报名人数只有2人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形式:高中的采用上课,初中、小学的采用模拟课堂。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四)确定招聘入围人员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按考生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信息技术、幼儿教师、职中实训指导师按考生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考生笔试成绩、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综合成绩相等,音、体、美学科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其他学科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