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农业大学招聘公告
新疆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4名,(http:///xinjiang/)公布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前身为新疆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创建的本科高校。1995年4月21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
经过60余年的勤奋耕耘,新疆农业大学现已发展成为拥有农、理、工、经、管、文、法等七大学科门类的一所多科性农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77个、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农推广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和60个本科专业。目前学校有各类在册学生20000余人,有教职工1502人,其中专任教师900余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41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79人。
学校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1个,国家部委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农业部工程研究中心各1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10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培育)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7个。
二、招聘范围: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四、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标准,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除外)汉语水平须通过HSK八级或MHK3级甲等以上;
(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招聘条件中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岗位,博士应聘者可适当放宽。
(九)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农业大学校园网(www.xja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14年4月8日至2014年4月20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农业大学校园网(www.xjau.edu.cn),认真阅读“公告”、“新疆农业大学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登陆新疆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au.edu.cn/zpsys)注册后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
2.报名期限:2014年4月9日---2014年4月20日
3.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苑老师电话:0991-8762671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5.专业目录请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6.资格审查。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
(三)考试、考核
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笔试的实施:
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40%折算。考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水平。
参加笔试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同公布,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