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季南通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类的岗位面试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告。
体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如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59000158、85098547;
考务咨询:0513-59000251;
监督举报:0513-12380、59000129。
附件:《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