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2014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4日讯: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委员会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中学:地理1人、化学1人、生物2人;
小学:语文5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须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教学技能类奖励;
3.在校期间各门学科均无不及格记录,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2.5;
4.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5.山东省生源2014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
6.各岗位要求必须专业对口,且毕业时须取得相应的学位及教师资格,其中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须是学科教学专业。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报名要求
(一)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于4月16日至17日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资料。应聘者报名时,提供《2014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报名表》须提前自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下载http://www.whjqedu.cn,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个人承诺部分须本人签名)、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粘贴1张,其余2张照片背后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报考岗位),以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学校毕业生就业机构出具的盖有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须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并标明平均学分绩点)、获奖荣誉证书、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荐信(除推荐内容外,必须包含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专业、学历学位、是否师范类毕业生、是否报名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等情况)。
(三)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四)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要达到1:3的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人数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始终,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毕业生被录取后,须于报到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审核的应聘者持身份证在4月18日(13:30至17:00),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笔试时间为4月19日,当日公布成绩。试讲时间为4月20日,当日公布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予以公布。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组织、教育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数低于5人的按1:5的比例、岗位数5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试讲。
2.试讲
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采用模拟讲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课堂教学能力和处理教材能力。试讲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试讲的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讲课内容为五四学制中小学课程,授课用书由教育局统一准备。
3.确定体检人员
按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由组织部、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违约而造成的缺额,根据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本简章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0631-5916258。
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具体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中路108号-1(经区管委附楼)
中共威海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