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常州市戚墅堰区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2014年常州市戚墅堰区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8日讯:为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戚墅堰区实际,经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幼儿教师6名。
二、招聘对象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其他人员须具有1年以上幼教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1978年4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限常州市户籍(含两市五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学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今年6月底以前取得相应学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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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设置1:3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学科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从2014年4月4日起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zhrss.gov.cn)、戚墅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qqedu.net)查询。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4月21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5036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招聘条件且志愿从事戚墅堰区幼教工作的可填写好《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及以下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报考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报考登记手续。
(1)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的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二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2)其他考生须提供的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二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经报名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提供的2张照片1张贴在《报名资格审核表》上,1张反面写上姓名、报考学科、出生年月。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给予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岗位的处理。
(三)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第一轮考核:理论考核(100分)
时间:4月26日上午8:00-10:30
地点:潞城小学(常州市潞城街道潞城街75号)
内容:教师职业倾向、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理论考核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
第一轮考核结束后,成绩合格人员根据理论考核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第二轮考核人员名单。4月28日前,在戚墅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第二轮考核:技能考核
对象:戚墅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第二轮考核人员名单的所有人员。
内容:
(1)课堂教学能力考核(100分)
根据指定内容上课或说课。
(2)专业技能考核(100分)
内容:自弹自唱(乐器限于钢琴)、绘画(命题画)、舞蹈(内容自定)、续编故事。
技能考核成绩计算方法:按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7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30%采用百分制计算技能考核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不计算综合成绩。
技能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理论考核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70%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戚墅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1.如遇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文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报批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办理录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五、其他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4月25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考生持本人身份证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和考生身份证)。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无复习提纲,不举办培训班,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二)本次考试参照江苏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用90元/人,技能考核费用100元/人。
(三)201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出示时间可推迟至6月底前,逾期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管理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区教育文体局 0519—89863207
区监察局 0519—8986356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9—89863399
招考报名咨询电话:0519—89863197
七、本简章由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