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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市河西区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2014-04-01 14:14:10事业单位115 收藏
  为满足河西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

  为满足河西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要求,河西区卫生、信息中心、环卫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和工勤岗位工作人员137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4年河西区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河西区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资料:2014年河西区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③综合成绩:专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工勤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7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依次以笔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八)聘用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2014年天津市河西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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