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2014年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2014年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天津市河东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河东区卫生局将组织实施2014年河东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http:///tianjin/)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卫生系统所属单位。
(二)招聘单位性质:全额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招聘医护人员40名(见河东区2014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本科生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9日至1996年4月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及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护理专业具有执业资格的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9日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4年3月28日开始,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8:00至4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4月9日8:00至4月15日16: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4年4月16日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区卫生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4月17日8:00至4月19日18: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4年4月3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5、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2014年应届生持集体户口页和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6、面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5月21日8:00至 5月23日18:00。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谈。
2、面试时间: 2014年5月24日至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