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湖州市环保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环保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历应届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心环保事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二、引进单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1.湖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1名(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2名(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分析化学、应用化学等。
三、引进的程序、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8日至4月4日(9:00-16:00)。
报名地点:湖州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湖州市长兴路128号南楼208、211室)。
携带材料: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已就业的人员报名须出具单位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资格审查: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评估,并按引进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提问方式,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岗位适应度及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市环保局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考察、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后,由局组织人事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组织体检和考察。
考察结束后,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录用人员,同时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联系人:朱宝军、沈洁
联系电话:0572-2668591、2668525
湖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