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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通市物价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3-22 21:11:48事业单位54 收藏
  2014年南通市物价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22日讯: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社局核准,我局所

   2014年南通市物价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22日讯: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社局核准,我局所属南通市价格认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

  二、招聘单位与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报名时,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点:南通市价格认证中心(南通市富贵园物价综合楼四楼)。

  2、网络报名。电子邮箱:ntrzzx@126.com。

  联系电话:0513-85594566(王先生),0513-85594567(高女士)。

  (二)报名时间

  2014年3月19日-4月8日。

  (三)报名程序

  1、报名: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见附件2),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学校开具的证明及本人撰写的房地产估价方面论文,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将上述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本的形式发送到公示的报名邮箱。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经初审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携带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由我局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局负责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snt.lss.gov.cn)、南通市物价局网站(wjj.nantong.gov.cn)上公告。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和内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考核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试由我局组织实施。

  面试资料:2014年南通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2、时间和地点:由我局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3、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南通市物价局网站(wjj.nantong.gov.cn)予以公告,并由我局电话通知应聘者。体检由我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物价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主动放弃的,从考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经我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核准。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于201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5216559(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216537(局监察室)

  附件:1.南通市物价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物价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物价局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