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14年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教育局直属12所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工作人员38名。(http:///zhejiang/)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学校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全民事业学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招聘学校的详细简介情况见相关学校网站。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学校、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注:执业资格、职称以及英语、技能、普通话、裁判等级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凭学生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和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14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考时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且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程课为准。报考人员中已具有事业身份或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身份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中有2014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或属于委托培养性质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同样需要提供所在单位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参加考试的证明。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28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宁波四明中学(宁波中山东路1001号),相关招聘学校咨询联系电话、联系人详见附件1。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教科网(http://www.nbedu.net.cn)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岗位条件及个人情况携带相关材料(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携带学生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和就业推荐表,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考时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裁判等级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学校出具的任教经历或主辅修课程或带队参赛证明、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具有事业身份或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身份人员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到宁波四明中学(宁波中山东路1001号)各招聘学校设的报名点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针对往年报考情况,经市教育局同意,认定经贸学校的药学、物联网、音乐教师岗位,第二技师学院的建筑教师岗位(2名)、校医岗位,职教中心的轨道教师岗位(2名)、汽修实训教师岗位,甬江职高的形象设计教师岗位,外事学校的女声乐课、女播音主持、古典舞教师岗位,等共计11个(招聘13名)专任教师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本招聘公告将同期在中国教育人才招聘网(http://www.edurc.cn/)上发布。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4月3日以后在宁波教科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及准考证下载时间等其他相关事项。
(二)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紧缺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包括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综合职业能力测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公共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教育局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淘汰。各招聘学科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时,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学科应聘人员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下时,以考生的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http://rsc.nbedu.net.cn)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音、体、美学科及其他专业课在面试中增加实际操作(或专业技能)等综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的,其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80%、面试占20%;面试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50%、综合职业能力测试占30%、面试占2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及格(或总成绩)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