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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2014-03-19 09:02:45事业单位75 收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对象、职位、数量、专业及条件

  (一)公开考核招聘对象、职位、数量及专业

  本次计划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具体要求及条件等见附件职位表。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具体详见《桐梓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二)公开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聘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①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②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④定向到县外或定向本县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在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生学籍档案的;

  ⑤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人员;

  ⑥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tzrlzy.gov.cn) 发布招聘信息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条件资格等有关情况。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4年3月25日至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技事管科报名。

  2014年3月28日同时在贵州省人才博览会现场进行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2.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证书);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真实、准确);

  4、自荐信、个人简历、专业成绩依据、专业实绩或见习工作业绩等佐证材料;

  5、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4月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2014年4月2日在桐梓县城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现场进行考核。请考生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否则无法联系通知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核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应届毕业生主要了解其遵纪守法和在毕业院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有无奖惩等情况;在职人员主要了解其原所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②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③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过程中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④其他资格条件,进一步了解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详细资格等情况。

  4.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现场面试(或现场答辩)由县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进行,就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等方面按《桐梓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考核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最后得分。考核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六)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情况由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不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签订就业协议。

  (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考职位的情况和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体检结论,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及时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指定医院、指定时间予以复查一次。体检确定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的后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