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2014年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20日讯:因工作需要,我区决定招聘中小学教师46名,中职教师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专业对口、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2年、2013年毕
业生)
1、三水生源的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应聘音乐教师和中职教师的不作师范教育类专业要求)。
2、非三水生源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前3年平均绩点在3.2以上(或学科平均分80分以上)的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应聘音乐教师和中职教师的不作师范教育类专业要求)。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本科学段专业必须符合职位表专业要求,应聘音乐教师的不作师范教育类专业要求)。
(3)职业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在职教师
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特级教师、省级或以上优秀校长或教师(含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省级或以上劳动模范、市级或以上名师名校长(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4月2日后出生)。
2、近5年(2009年4月2日后)获得地级市以上优秀教师称号(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优秀校长)的现职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日后出生)。
3、2012年9月1日前在我区公办学校任教且现仍在岗的临聘教师、我区公益二类学校(幼儿园)的在编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日后出生)。
4、近5年(2009年4月2日后)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优秀校长),且2010年9月1日前在我区民办中小学(不含职业学校)任教且现仍在岗的专任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日后出生)。
5、工作期间参加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相关工种技能大赛获三等奖或以上者,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日后出生)。
6、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或以上者,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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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日、3日、4日、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一楼行政服务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0号,电话:87786790)
3、报名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佛山市三水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或受理证明)、毕业证及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本科前3年成绩单)、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
在职人员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佛山市三水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相关资格和荣誉证书(获奖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如为临聘教师需提供学校证明,如为民办中小学教师需提供学校证明(须经派驻民办学校的督导管理员签名确认)。
4、资格审核:由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由区教育局发放准考证,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对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复审不通过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如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直至达到1:3比例的要求。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原则上不予开考。
(二)考试
1、笔试(4月12日):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知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三水教育信息港上公布。
笔试资料:2014年佛山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4月19日):面试以说课、答辩的形式进行。应聘音乐教师的另加考专业试(声乐和钢琴)。应聘体育教师的另加专业能力测试。应聘中职教师的增加专业技能实操项目。笔试合格考生依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资料:2014年佛山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的合格分数为60分。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在三水教育信息港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三水教育信息港公布。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