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滁州明光市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14年滁州明光市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19日讯:为加强明光市教育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和中小学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局重点工作管理水平,加强省级示范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明光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现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明光市教育局、明光中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承办引进工作。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引进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市教育局教育管理岗位高层次管理人才2名,其中工程建设类人才1名、财务审计人才1名。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引进岗位相应学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一本院校本科毕业(以安徽省当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分类为准);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①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②在读的非201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③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明光中学教育教学岗位高层次人才10名,其中语文专业教师1名、数学专业教师2名、英语专业教师1名、物理专业教师2名、化学专业教师2名、生物专业教师1名、地理专业教师1名。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选聘岗位相应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后同学科方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高中教师资格;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 18日及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①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②在读的非201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③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明光中学优秀骨干教师岗位高层次人才5名,其中高中数学教师2名、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
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出色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在专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3、取得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高中教师资格证书、选聘岗位相应学科本科学历。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教师:
(1)属设区市市级以上示范高中在编在岗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公办学校教师;
(2)获得设区市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或省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其中之一项)的公、民办学校聘用的高中教师。
5、年龄要求:男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近两年来,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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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的形式进行。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函报以发函地邮戳为准;
(2)报名地点和函寄地址:安徽省明光市教育局人事科。
(3)联系电话:0550-8153630,0550-8151525
2、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材料。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复印件应由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证明属实)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4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引进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人员须填写《明光市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签署诚信承诺意见。报名时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张(反面注明报考学科、姓名)。
4、报名人员按引进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引进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学科岗位引进计划数。
5、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与引进岗位报名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引进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及时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初审合格者须在面试时当场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