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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招聘公告

2014-03-14 09:45:14事业单位196 收藏
  2014年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4年3月14日讯: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文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将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要属实名),取消聘用资格;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连同考察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本招聘公告由清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原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清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53022080

  清原县气象局:024-53023741

  监督举报电话:

  清原县监察局:024-53039096

  附件:1.清原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清原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在此下载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气象局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