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定县2014年春季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央、省、市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以及龙岩市公务员局核准的招聘计划和县机构编制部门的用编审批,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县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部分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永定县2014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应往届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4年3月2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服务基层项目行将期满人员放宽至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6、招聘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2014年3月2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的毕业生;③龙岩市辖区内生源的毕业生。招聘范围为“全省”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按以上原则类推。 (在永定参加“三支一扶”、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视同本县生源)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永定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报名,联系电话:0597-3256509。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日至3月12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2、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各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可提供有效的人事代理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
(3)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1份(可在“永定人事人才网下载”)。
(5)报考费80元。
3、加分申报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考时填报《永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县公务员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申请时间截止至2014年3月12日)。
4、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永定县公务员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永定县公务员局核发《准考证》。经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考费。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准考证》发放时间:3月20日,地点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领取时请随带报考费缴交发票。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组织:
招聘笔试由永定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2、笔试内容:
《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2B铅笔、橡皮檫等必要文具。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1)根据笔试成绩(含笔试卷面成绩和经永定县公务员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相关岗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报考专项岗位考生不再组织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永定人事人才网”公布。
3、面试办法:
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三)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含笔试卷面成绩和经永定县公务员局审核认定的加分)占50%,面试占 50%。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可登录“永定人事人才网”(http://www.ydrsrc.com)查询。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①非专项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与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②专项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与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出现分数相同无法确定体检人选情况的处理办法:①非专项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成绩相同仍无法确定的,则按学历高低、是否党员、三年内获奖情况、是否特困户顺序来区分排名确定人选(按顺序到某一项目能区分时则不再继续)。②专项岗位:按学历高低、是否党员、三年内获奖情况、是否特困户顺序来区分排名确定人选(按顺序到某一项目能区分时则不再继续)。③如仍无法确定,则增加一场面试。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考试的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