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和市属院校发展需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非应届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5、应聘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79):非无锡户籍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为全日制高校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①获得学校综合奖学金,②院系级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二次;③校级“三好生”;④校级“优秀学生干部”;⑤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⑥专业成绩综合排名院系前15%)。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序号52除外)和幼儿教师岗位,大专、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或者研究生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大专学历限无锡户籍。
6、应聘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109):境内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余则须承诺在2016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先)。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或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获得境外学历的是指2012(含)年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
2、专业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14年1月1日向前推算。
3、无锡户籍是指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市、宜兴市)或应届毕业生为无锡市生源。
三、报名
1、应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详细地点见附件三)
2、现场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此表可自行从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者还需提供本科时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奖励证书、专业成绩排名证明(由院系教务部门提供);任职资格证书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报名时须交100元考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另附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或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准考证用)。
3、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经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
4、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者于2014年3月12日登陆无锡学校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61)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试教)几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以考试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学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根据笔试和面试两项合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考核的人员。
3、技能考核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20%。
4、课堂教学(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30%,不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50%。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成绩高的为先。
(二)教师岗位(岗位序号62-109)的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面试和课堂教学(试教)几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
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知道和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