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学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根据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两项合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考核的人员。
3、课堂教学(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40%。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成绩高的为先。
(三)教辅岗位(岗位序号110-116)的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面试两个环节两个环节。具体办法如下:
1、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
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各阶段通知见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学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必须提供委陪、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录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2014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底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4年7月底前未能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因考生个人放弃录取资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录取资格,均不递补。
录用人员于2014年8月报到,实行一年试用期(应聘教师岗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试用期可延长至2016年12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者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再续聘。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2703870,82702072
八、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jswx.hrss.gov.cn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xxglzx.chinawuxi.gov.cn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
九、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纪委:0510-82703873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10-81822451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