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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台州市仙居县新教师招聘公告

2014-02-27 13:59:03事业单位123 收藏
  仙居县201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的公告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仙居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仙居县201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的公告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仙居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具备仙居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仙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仙居户籍(含其父母一方或配偶为仙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全国“211工程大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一本线录取,不含体艺类)、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报考书法学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从外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不受户籍限制。

  2、招聘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学历。报考小学学科(含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学历;报考中学学科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学科的应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学科(含特殊教育)的应具有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前教育学科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报考者(含应届和历届)、一本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和应届硕士研究生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应届毕业生可以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或者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

  ③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学科任教资格与报考的学科对口或相近(具体见附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的,则不受所学专业限制,但报考小学语文的须具有普通话二甲证书。

  ④其他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新教师122名。各学科招聘人数和录用去向见下表:

2014年台州市仙居县新教师招聘计划

  注:(1)开考比例。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特殊教育和职业学校专业课的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未达到2:1、其他学科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未达到3:1的,则取消或相应缩减该学科录用名额;(2)实际招聘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的,则按非定点乡镇学校、城区学校、定点乡镇学校的顺序缩减相应的招聘名额。定点乡镇指安岭、溪港两个乡镇;非定点乡镇指上述两个乡镇和城区三个街道以外的乡镇。(3)招聘的学前教育教师只能从事学前教育岗位工作。(4)招聘到中心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的新教师中,分别安排2名和1名新教师到城区拟新建幼儿园工作。

  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6日至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仙居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6-87728725、87728726、87728727。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方式进行(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一)。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两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提供《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

  此外,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推荐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或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历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对于应届毕业生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和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最迟于2014年6月30日前送达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取消面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4月19日(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仙居二中。

  3、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换算。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分,则并列分者一起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面试。

  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参加面试确认书的,视作放弃。因面试对象放弃而造成面试名额不足的,其不足名额按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对于部分学科增加才艺展示、答辩等形式。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其综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在仙居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或公示对象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参照《浙江省考察实施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处理,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指标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