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台州市仙居县新教师招聘公告
(六)阳光择岗
1、岗位公布:面试前在仙居教育网上公布非定点乡镇学校具体招聘岗位。
2、择岗:拟录用对象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择岗。
3、择岗的原则和办法:一是按聘用对象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择岗;二是聘用对象中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该学科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前的,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并按该学科聘用对象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与阳光择岗;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该学科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后的,直接留城且不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聘用学校,并指派到农村学校支教二年,经考核合格后回聘用学校任教;三是择岗在安岭中心学校的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第一名教师、择岗在溪港中心学校的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第一名教师,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小学挂职学习一年。
(七)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经人事部门核准后,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延长试用期一年,延长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各类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至少三年。聘用对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上岗,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宜
1、并列分的确定办法。在确定体检对象时,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和笔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在确定择岗顺序时,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综合得分和笔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关于资格审查。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和其他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解释权归仙居县教育局。
附件一:仙居县201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方式说明
附件二:仙居县新教师招聘报考对象承诺书
附件三:招聘学科的相近专业说明
仙居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