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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厦门市杏海湾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经济招聘简章

2014-02-27 09:09:06事业单位224 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厦门市杏海湾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工作人员2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

  根据工作需要,厦门市杏海湾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工作人员2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厦门市户籍,具有本区户籍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集美区杏南路33号(杏林街道办事处)四楼409室;联系人:小张、小程;电话:6288105。

  (三)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以及岗位要求资历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一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

  用工单位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招聘。

  四、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待通知)。 考试内容为会计知识、经济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二)面试: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5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面试成绩还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以上各类人员招聘考试由杏林街道办负责组织,考试时间、地点由杏林街道办另行通知。考试成绩、资格复审名单、进入体检名单和体检报到时间等将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应聘者的成绩保留一年。

  (二)、资格复审与体检

  资格复审由杏林街道办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由杏林街道办另行通知。包括本次招聘报名资格条件及计生、综治方面的守法情况。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由杏林街道办组织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杏林街道办组织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若体检或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或者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资格审核或放弃体检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进行5天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包含试用期三个月,对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区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集府办[2011]108号文),试用期除外。

  六、其它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版,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学历认证报告上注明的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或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学位认证)。

  3、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2014年3月7日)。

  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40岁是指1974年3月7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4、户籍要求为本区的,不含在本区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5、本次招考工作接受街道纪工委监督。

  6、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7、招考过程中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招聘政策执行。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