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东南雷山县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报名期间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
3、2014年3月3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3月4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2014年3月5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七、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面谈、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应聘《雷山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即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采取直接面谈(专业测试)方式进行。
2.对应聘《雷山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即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采取以下办法进行:
(1)同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含1:3)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同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lszwzx.gov.cn)公布需参加笔试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代码,需要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12日上午9:00至3月15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笔试考试科目
(1)应聘岗位代码为07、08、09、10、14、22、29、30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2)应聘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2.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雷山县,笔试其它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复审部门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直接面谈(专业测试)或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考生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所报岗位要求需要提供下列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提交《雷山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含1:3)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可参加面试(专业测试),但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入围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lszwzx.gov.cn)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参加本次应聘所有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lszwzx.gov.cn)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面谈、专业测试)
入围面试(面谈、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工作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