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揭阳市环保局事业单位公招聘公告
2014年揭阳市环保局事业单位公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2月21日讯: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揭阳市环保局属下事业单位市环境监测站、市废物污染控制中心将于2014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拟招聘人数共15名,其中:市环境监测站拟招11名,市废物污染控制中心拟招4名。
(二)报考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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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3月5日至7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揭阳市环保局二楼大厅(榕城区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环保局),咨询电话:0663-8768740;监督电话:0663-8220380(市人社局)、0663-8292673(市纪委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室)。
(二)报名方式、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到揭阳市环保局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 (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岗证(有者提供);
3、有效内地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相片2张;
5、计划生育证明书;
6、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人事关系寄存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出具证明;
7、“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捏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笔试采取试卷作答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两者均按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为6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为确保竞争、择优、公平、公正,本次笔试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必须等于或大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方可开考,否则,该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考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由市环保局组织,市人社局监督。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指定用书),笔试试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专业机构命制。笔试时间初定于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在距考试至少两天前通知考生领取。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委托专业机构阅卷评分。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所参加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少于1:2比例情况,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果同一岗位考生入围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安排其并列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名单将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jy.hrss.gov.cn/)和揭阳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jysepb.gov.cn/)公布。
2、组织面试
面试由市环保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人社局监督。
(1)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评委小组由市环保局抽调9名评委组成。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学识水平和表达能力,辅以专业知识。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3)面试评分。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下7名评委评分分数总和的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评委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由市环保局委托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