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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珠海金湾区招聘事业单位公告(22名)

2014-02-17 14:25:17事业单位212 收藏
  2014年珠海金湾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2名)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4年2月17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

   2014年珠海金湾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2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2月17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2〕207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金湾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岗位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报考人员须于2月27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事关系不在本市的应聘者,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体职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5、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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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委托他人或邮寄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2月27日—3月3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周末不接受现场报名)。

  邮寄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请注明报考职位)。

  (2)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和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和咨询电话见附表。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1,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2月27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符合计生政策的计划生育证明(必须由镇或街道办以上计生部门出具);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7)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寄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于2014年3月5日前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准考证可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本人领取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备查)。

  每一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5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定于2014年3月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1:5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公示

  在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有关工资待遇按金湾区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区纪委全程监督。监督或投诉电话: 0756—7263833(区纪委)、0756—7263996(区人社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