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2月19日讯: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属下越秀区协税护税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越秀区协税护税办公室,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协助承办区税源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事务性工作,指导街道开展税源服务工作;协调各单位对重点税源企业的预警监控,协调清理异地纳税企业和无证照经营户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具体要求见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请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应届毕业生为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从化)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第四条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http://www.gzjd.gov.cn/pub/index_jsp_catid_81_88_id_6462.html)。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职位表规定的条件。通过考试拟聘用的社会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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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应聘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时至2014年3月6日(星期四)下午17:00时。
2、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社会人员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3、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的按比例减少相应招考职位数。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4年3月13日(星期四)下午17:00时开始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3月2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
5、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资格审查通知将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资格验证,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资格验证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三)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2014年4月1日(星期二)上午9:00时至11:30,具体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广州市白云路筑溪西街10号1楼越秀区协税护税办公室。
2、须提供的资料: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社会人员: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等;
(2)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等证件,广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包括从化、增城)还要提供户口簿。
3、其他事项:
(1)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验证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2)通过现场资格验证者方可参加面试。
(3)符合条件进行资格验证而不参加验证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验证递补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日(星期三)上午11:30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初定4月3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五、有关说明
(一)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