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充市阆中市人民医院工勤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勤人员4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阆中市人民医院基本情况(见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阆中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范围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3月14日前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要求和本启事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方式
考试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人
1.报人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人的方式进行。
2.报人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8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人地点:阆中市人民医院七里院区行政楼3楼人事科(阆中市巴都大道4号)
4.报人时需提交的资料:
(1)《阆中市人民医院招聘工勤人员报人登记表》(见附件3)1份;
(2)个人简历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个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7)在职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见附件4)。
(二)资格审查
由医院人事科通过审查证件、证书等资料的方式,对报人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实操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按四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两位数。
1.实操测试。实操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岗位技能操作(含基础业务操作、系统操作能力、财务与数据管理、服务与沟通能力等)。实操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报考者实操测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行面试。
2.实操测试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25年3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实操测试成绩公布。实操测试成绩于2025年3月下旬测试结束后3日内在医院官网“公示公告”专栏公布。
4.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现场面试,面试主要范围为岗位匹配度、职业规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5.面试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25年3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2025年3月下旬测试结束后3日内在医院官网“公示公告”专栏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后,于3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示公告”专栏公布(含实操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人。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实操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根据《阆中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的岗位人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1.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确定的体检人员,由医院安排其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医院承担。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人单、体检时间于体检前3天在医院官网“公示公告”专栏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公告”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准考证号、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人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人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人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与医院签订工勤人员劳动合同,服务期按照《医院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合同制工勤人员。一经录用,按照医院相关政策提供薪酬福利待遇。
十、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条件等咨询电话:0817-6233793;
监督电话:0817-6220338。
十一、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医院官网“公示公告”专栏公布或招聘工作群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实操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启事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工勤岗位一经录用,非医院需要不能调整。
(五)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见“岗位职责二维码”(附件5)。
附件
原始标题:阆中市人民医院工勤人员招聘启事
信息来源:https://www.lz120.com/news_show.aspx?id=4479&channe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