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5人)
因工作需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5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业务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院校法律类专业大专以上(非在职)毕业生;
6.年龄18-28周岁(即1995年11月5日至2006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报人时间
2024年11月7日9:00至11月13日17:30。
(二)报考注册
报考者登录https://www.qgsydw.com(全国考考公务员网),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填报岗位
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人期间,报人系统实时对报考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报人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人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取得测试资格。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人成功的报考者,请于测试前(具体时间请留意本院门户网站信息)登录报人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理论测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五)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人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报考者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测试
1.测试包括理论测试和速录技能测试。
(1)理论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书记员岗位工作相关知识、基础法律知识等,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2)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内容的录入速度、准确性等综合评分,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
2.测试成绩按照理论测试占50%和速录技能测试占50%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报考者应密切留意本院门户网站信息。
(二)资格复审
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对象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测试成绩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者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照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理论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次。考试总成绩适时在本院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别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择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本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我院可在上一环节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在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试用期等环节弃权退出的;
(二)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四)在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以总成绩公布时间起算),招聘工作完成后,如1年内出现空缺,本院将结合工作需要,在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八、薪酬待遇
实行基本工资、级别工资和岗位补贴制度,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和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根据考核、工作年限等,按照规定晋升级别等次和发放奖金。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人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专门培训机构等人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或接收短信,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人咨询电话:0753-2325259;0753-23253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人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20-16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
附件1: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4日
原始标题: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mzcourt.gov.cn/courtweb/web/content/1648-?lmdm=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