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辛集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2人)
2019年河北省辛集市事业单位招聘9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7月26日9∶00至8月2日18∶0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9河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共招聘工作人员92名,其中教育类75名,综合类17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辛集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6日至2001年7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6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辛集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6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7月26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学历条件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7月25日通过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辛集电视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办法
此次招聘和辛集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同时进行,每人只能报考其中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辛集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
报名网址:登录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点击政府公告栏中“辛集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同)进行网上报名,或通过手机搜索“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7月26日9∶00至8月2日18∶00
交费时间:7月26日9∶00至8月3日18∶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6∶00前,考生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辛集市市府街1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核定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及时通知已报名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于8月8日9∶00至8月10日18∶00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11日(周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或《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辛集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按两类岗位分别出题考试。报考教育类岗位(附件1:《辛集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填充蓝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科目笔试;报考综合类岗位(附件1:《辛集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无填充颜色部分)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
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分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2)。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于8月19日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人选名单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面试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以网上成绩查询时提供地址为准。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对户口有要求的,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或配偶户口本和结婚证,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如有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于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8∶00,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点设在辛集市区,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发布。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岗位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辛集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明确的优先条件,学历(学位)高者,笔试总成绩高者,教育专业(或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9月4日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在同一岗位、同一面试分组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教育类岗位设定最低6年服务年限,部分综合类岗位设定最低5年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外流动。对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在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等三个环节中出现空缺的,分别只进行一次递补。
(五)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六)考生在报名时,有关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对报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请与相关用人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
辛集市教育局0311-83222548
中共辛集市委办公室0311-83283273
中共辛集市委党校0311-83222571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0311-83283585
辛集市财政局0311-83221200
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1-83221432
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311-83220071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11-83268848
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311-83268288
辛集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0311-83221288
辛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311-83239988
辛集市应急管理局0311-83269220
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311-83221410
辛集市医疗保障局0311-83222369
技术咨询0311-89159929
监督举报0311-69010729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本方案由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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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