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朝阳市招聘救助协理员公告(415人)
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增强基层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9﹞5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充实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协理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我市户籍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朝阳市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报名资格条件;
(四)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3);
(六)聘用时没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纠纷;
(七)受到刑事处罚、有劣迹行为受过记大过及以上行政处分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尚无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存在低保“骗保”等违规行为被处理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八)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至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
北票市 北票市南山管理区花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大厅
地址:中华路75号(人民公园花果山入口东侧50米)电话:5807998
凌源市 凌源市朝阳街小学教学楼一楼
地址:朝阳路东段17号,电话:6823601
朝阳县 朝阳县民政局113室
地址:朝阳县新县城龙山南路598号(县托管中心院内)电话: 8996715
建平县 建平县民政局2楼会议室,
地址:建平县红山街道京沈路3段129号(翰墨林居高层),电话:7815936
喀左县 喀左县民政局3楼会议室
地址:喀左县大城子街道团结路74号(县政府对面),电话:4822363
双塔区双塔区民政局5楼会议室
地址:友谊大街四段33-B(原双塔区劳动就业局后楼),电话:2855930,2855868
龙城区龙城区劳动就业局1楼大厅南侧窗口
地址:黄河路五段1-6号,电话:3818110
(三)报名材料
1.《朝阳市公开招聘救助协理员报名表》,全部提供。公告附件1,填写打印一
式2份。(注:除签字、签时外,其他信息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
2.《朝阳市招聘救助协理员考试准考证》,全部提供。公告附件2,填写打印一式1份。(注:报考人员自主填写基础信息后打印)
3.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全部提供。(注:2张贴至报名登记表, 1张贴至准考证)
4.报考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部提供。(注:对于返乡大学生,户籍在朝阳市域外的,可按原迁出地认定报考户籍。)
5.贫困人员证明,各类贫困人员报考提供。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指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朝阳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注:不含“标注稳定脱贫不享受政策”贫困户,以及未脱贫人口中备案人员;对在2019年度大普查中已录入系统但《贫困户扶贫手册》未制发﹝更新﹞的新识别、遗漏、自然增加人员,由乡镇政府出具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2)城乡低保、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员需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办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按2019年7月当月享受救助认定)
(3)特困救助供养人员需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孤儿需提供由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按2017-2019年大学毕业,大学就学期间为指定贫困人员认定。)
6.社会工作师证明,社会工作师报考提供。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考试核发的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标注“社会工作师”资质。)
7.当前从事民政工作证明,各级民政相关工作人员报考提供。提供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市民政局机关及相关单位人员、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及相关单位人员、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人员,要求至2019年7月底,从事民政工作满1年以上。(注: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出证,后期资格审查需要有相关文件或党委会记录佐证;社区(村)原救助协理员﹝低保专干﹞参照乡镇﹝街道﹞人员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出证认定。)
8.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最迟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交。
三、笔试
本次救助协理员招录考试由朝阳市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资料分析、民政工作相关知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的时间、地点通过“168信息台”发布,考生自助查询;笔试成绩将通过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站公布(http://rsj.zgcy.gov.cn)。
四、资格审查
此次招录工作采取仅对拟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实施。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由各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信息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考提供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特殊群体相关信息等内容。一经发现拟招录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依次递补,增补为拟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岗位没有递补人员的,按需求在相邻区域报考人员中递补)。
五、体检
(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和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依次递补,增补为拟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体检(同岗位没有递补人员的,按需求在相邻区域报考人员中递补)。
六、考察
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对拟招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依次递补,增补为拟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同岗位没有递补人员的,按需求在相邻区域报考人员中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gc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由各县(市)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承接单位(第三方)办理录用手续,期限三年,并派入定向岗位;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
(一)本次招聘后续全部公告均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gcy.gov.cn)公布,请报考者注意关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进行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录对贫困群体、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人员和当前从事民政工作的人员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并对综合成绩加分5分。(详见附件3,朝阳市救助协理员招聘计划表)
(五)本次招录救助协理员,收取报名费100元。由各县(市)区民政局临时代收,待各县(市)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承接单位(第三方)落实后,由承接单位出具正式票据。
(六)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
朝阳市民政局:2617760 北票市民政局:5807998
凌源市民政局:6823601 朝阳县民政局:8996715
建平县民政局:7815936 喀左县民政局:4822363
双塔区民政局:2855930,2855868
龙城区民政局:3818110
附件:
1.朝阳市公开招聘救助协理员报名表.xlsx
2.朝阳市招聘救助协理员考试准考证.xlsx
3.朝阳市社会救助协理员招录计划表.xlsx
朝阳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2日
8.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最迟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交。
三、笔试
本次救助协理员招录考试由朝阳市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资料分析、民政工作相关知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的时间、地点通过“168信息台”发布,考生自助查询;笔试成绩将通过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站公布(http://rsj.zgcy.gov.cn)。
四、资格审查
此次招录工作采取仅对拟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实施。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由各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信息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考提供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特殊群体相关信息等内容。一经发现拟招录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依次递补,增补为拟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岗位没有递补人员的,按需求在相邻区域报考人员中递补)。
五、体检
(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和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依次递补,增补为拟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体检(同岗位没有递补人员的,按需求在相邻区域报考人员中递补)。
六、考察
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对拟招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依次递补,增补为拟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同岗位没有递补人员的,按需求在相邻区域报考人员中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gc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由各县(市)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承接单位(第三方)办理录用手续,期限三年,并派入定向岗位;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
(一)本次招聘后续全部公告均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gcy.gov.cn)公布,请报考者注意关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进行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录对贫困群体、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人员和当前从事民政工作的人员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并对综合成绩加分5分。(详见附件3,朝阳市救助协理员招聘计划表)
(五)本次招录救助协理员,收取报名费100元。由各县(市)区民政局临时代收,待各县(市)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承接单位(第三方)落实后,由承接单位出具正式票据。
(六)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
朝阳市民政局:2617760 北票市民政局:5807998
凌源市民政局:6823601 朝阳县民政局:8996715
建平县民政局:7815936 喀左县民政局:4822363
双塔区民政局:2855930,2855868
龙城区民政局:3818110
附件:
朝阳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