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温州市瓯海中学教师招聘考核程序及办法
关于瓯海中学招聘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考核程序及办法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招聘(引进)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的公告》精神,现就有关招聘的程序及考核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招聘(引进)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的公告》精神,现就有关招聘的程序及考核
关于瓯海中学招聘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考核程序及办法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招聘(引进)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的公告》精神,现就有关招聘的程序及考核办法公布如下:
一、资格初审。组织人员对2014年11月28日浙江师范大学温州专场招聘会现场收取的个人投递报名资料及截止2014年12月10日通过网络方式收取的个人投递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于2014年12月31日前告知报名对象。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2015年1月 4日上午9:00——11: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对象到瓯海中学(瓯海区梧田街道龙霞路117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时报名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生源地(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或所在院校提供属师范类专业的有效证明)、学校鉴印的就业推荐表、国家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和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学科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不开考。
三、组织考核。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由笔试和上课两部分组成。
1. 笔试:1月 4 日下午举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及范围),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上课对象(如第三名出现同分则均参加上课)。
2. 上课:1月 5日上午7:00开始进行上课考核,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以60%计入总成绩。采用现场备课、上课的方式,备课时间为90分钟,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上课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即上课成绩按百分制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录用。
四、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上课成绩合格的,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上课成绩的60%)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出现同分的,上课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和上课成绩均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不予替补。
六、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不予替补。
七、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瓯海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jsks.cc ,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予替补。
八、签订就业协议书。在公示内无异议者,学校和教育局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九、其他事项
1. 被确定为拟聘用的对象,应于2015年8月20日前到瓯海中学报到,报到时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及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拟聘用对象不按时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或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名额不再替补。
2.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续聘资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对象须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要求流动(除工作需要外)。
3.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 考试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2014〕15号)执行
5. 在招聘考核过程的各个环节中若有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再替补。
6. 参加本次招聘对象按现就读学校至温州汽车(火车)标准报销单程车费,住宿由瓯海中学统一安排。
7. 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教育网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联系电话:瓯海区教育局监察室:0577-88597998
瓯海区教育局政工科:0577-88597896
0577-88598287
瓯海中学课程管理处:0577-56959066
温州市瓯海教育局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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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招聘(引进)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的公告》精神,现就有关招聘的程序及考核办法公布如下:
一、资格初审。组织人员对2014年11月28日浙江师范大学温州专场招聘会现场收取的个人投递报名资料及截止2014年12月10日通过网络方式收取的个人投递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于2014年12月31日前告知报名对象。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2015年1月 4日上午9:00——11: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对象到瓯海中学(瓯海区梧田街道龙霞路117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时报名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生源地(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或所在院校提供属师范类专业的有效证明)、学校鉴印的就业推荐表、国家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和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学科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不开考。
三、组织考核。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由笔试和上课两部分组成。
1. 笔试:1月 4 日下午举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及范围),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上课对象(如第三名出现同分则均参加上课)。
2. 上课:1月 5日上午7:00开始进行上课考核,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以60%计入总成绩。采用现场备课、上课的方式,备课时间为90分钟,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上课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即上课成绩按百分制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录用。
四、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上课成绩合格的,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上课成绩的60%)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出现同分的,上课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和上课成绩均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不予替补。
六、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不予替补。
七、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瓯海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jsks.cc ,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予替补。
八、签订就业协议书。在公示内无异议者,学校和教育局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九、其他事项
1. 被确定为拟聘用的对象,应于2015年8月20日前到瓯海中学报到,报到时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及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拟聘用对象不按时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或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名额不再替补。
2.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续聘资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对象须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要求流动(除工作需要外)。
3.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 考试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2014〕15号)执行
5. 在招聘考核过程的各个环节中若有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再替补。
6. 参加本次招聘对象按现就读学校至温州汽车(火车)标准报销单程车费,住宿由瓯海中学统一安排。
7. 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教育网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联系电话:瓯海区教育局监察室:0577-88597998
瓯海区教育局政工科:0577-88597896
0577-88598287
瓯海中学课程管理处:0577-56959066
温州市瓯海教育局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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