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教师编制招聘公告(师范类批次)
2015年温岭市教育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告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9〕59号)、浙江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9〕59号)、浙江
(1)现场资格审核同意后,请于2015年1月30日从温岭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免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以下简称“意向表”)一式三份,填写好相关信息,报送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2)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凭人事科批准同意的“意向表”办理聘用手续。
2.未参加招聘考试或者参加招聘考试未被择优聘用的免费师范生,由温岭市教育局统一聘用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
(二)列入“浙江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农硕计划”)对象的毕业生聘用规定:
已与温岭市教育局签订合同的“农硕计划”毕业生,须按本公告要求参加温岭市教育局组织的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考试。生源地不限。
1.经招聘考试被择优聘用的“农硕计划”毕业生,请于2015年8月20日前从温岭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农硕计划”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以下简称“双向选择表”)一式三份,填写好相关信息,报送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凭人事科批准同意的“双向选择表”办理聘用手续。
2. 经招聘考试未被择优聘用的“农硕计划”毕业生,按照合同规定办理代课教师聘用手续。
(三)雷公山哨所哨员聘用规定:
在学前教育职位落选对象中,采取公开报名选拔,按照招聘考试总成绩与选拔考试成绩各占50%组成选拔考试总成绩的办法,择优确定聘用雷公山哨所哨员2名,具体报名时间、选拔条件和方式另行公告(详见温岭教育网)。
(四)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一年。见习期培训不合格或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定级,延长见习期一年,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五)聘用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教师考试网,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未被聘用的(或办理报到手续后未参加考试的),允许保留报考资格至2017年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免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
2、“农硕计划”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
招聘咨询电话:0576-86126136、86215637、86213339
温岭市教育局
2015年1月12日
附件列表:
附件2:“农硕计划”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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