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团风县2014年招聘48名中学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黄冈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县编委意见,结合我县高中和幼儿教育实际,为我县教育储备优质教育资源,报请县政府同意,我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中(理工中专)和幼儿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14年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高中(理工中专)教师和40名幼儿园教师(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我县高中(含理工中专)学校和幼儿园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高中和理工中专2013、2014两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毕业生,报考幼儿园具有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美术、音乐、舞蹈专业中专毕业生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7、各岗位具体学历条件见附表。
我县中小学校(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现有全额供给事业编制教师不得报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四、报考程序及步骤
1、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分别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团风县财政与编制政务网、团风教育信息网、团风县电视台上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9日— 17日。
(2)报名和领取准考证地点:县人事考试中心(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就业局院内)。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免冠登记照片3张,填报《团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报名费100元。同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高中(理工中专)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乡镇幼儿园教师报考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5)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参与,对报考对象统一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12月19日到县人事考试中心或笔试前半小时到考点办公室领取。
3、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
学科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包括:教学论与学科教学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基础课程范围内的基本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科目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师德规范、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等。教育综合知识科目不分学段不分学科,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资教生(特岗生)及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者,笔试成绩加5分。(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
4、面试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末位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分学段分学科依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2的比例确定,其中乡镇幼儿园教师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报考该岗位的全部考生进入面试。高中和理工中专面试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面试主要以才艺展示和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办法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费用自理。
5、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并列者取笔试成绩高分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弃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县监察局监督,体检费自理。
6、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专人共同组织实施。考生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而出现的空岗,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及聘用
依据招聘计划人数,按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