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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2015年招聘30名中学教师公告

2014-12-10 16:24:48教师186 收藏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直接考核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公告四川省北川中学距绵阳市城区仅20多公里,是北川羌族自治县唯一的普通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直接考核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公告

四川省北川中学距绵阳市城区仅20多公里,是北川羌族自治县唯一的普通高中。现有74个班、3500多名学生、近300名教职工。学校环境优美,设备一流,校风纯朴,青年教师茁壮成长,教育质量快速攀升——连续六年获得绵阳市高中教育质量评估特等奖,首批获得“绵阳市十大名校”荣誉称号。省市县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北川中学发展振兴,集中力量支持学校实施“名师、名校”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参与援建的各方爱心力量大力帮助学校实施品牌战略;北京名师工作团队、友好高校、知名中学和与香港地区姊妹学校长期深度介入具体工作,推动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2013年开始与绵阳中学合作办学开办“北川中学绵中班”,办学规模逐年扩大。今年计划直接考核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30名。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优秀硕士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5届优秀免费师范毕业生。

3.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2015届具备“硕师计划”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条件见附表各岗位要求。

5.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6.热爱教育,品行端正。

7.诚信应聘,自愿在北川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6年。

8.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办法

组织考核小组到相关高校实施现场考核或在约定时间内到北川中学参加现场考核。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绵阳人事考试网、相关高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北川中学校园网(www.scsbczx.com或http://scsbczx.30edu.com/)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在高校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9日—2014年12月31日

3.提交报名资料。报考者须提交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个人自荐书、成绩单、资格(等级)证和获奖证书等,往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现场报名者须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网上报名的考生登录北川中学网站后填报个人信息并将上述材料传送邮箱:bczx113177413@163.com。

联系电话:0816--6198882 15883758752(任老师)

3.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核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核前的资格复审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考核

1.初选:通过对个人简历、有效成绩单(重点是专业成绩)、获奖证书的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并由本人填写《2015年拟选聘教师基本信息登记表》

2.试讲:组织初选合格人员分学科实施试讲,考察其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及语言表达、思维应变等能力。

3.面试:通过对话交流,考察其思想素质和专业素养。

4.考核小组成员讨论拟定人选。

5.签订协议。通过以上考核程序,确定招聘人员,并由县教体局和北川中学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一)考核合格且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6月30日上午8:00到北川中学集中统一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违约。

(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三)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考察。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就业协议。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