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襄城县教育局2014招聘120名中小学教师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根据考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统一分配到双庙乡、范湖乡、姜庄乡、麦岭镇、丁营乡、王洛镇、汾陈乡、颍回镇、颍阳镇、山头店镇、湛北乡、紫云镇等缺编农村中心学校。
2.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拒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和《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许发〔2014〕5号)精神,结合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需要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实际情况,采用县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办法,公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3年内不解决编制,由县政府按特岗教师标准统一发放工资。服务3年期满后,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教师,在核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办理入编手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xi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374——3569690。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襄城县财政局、襄城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由襄城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由襄城县2014年县政府用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办法公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襄城县财政局襄城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