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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惠州市机关幼儿园、市机关第一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9人)

2019-12-10 14:51:21教师135 收藏
  一、单位简介  1.惠州市机关幼儿园创办于1963年,隶属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建制,位于惠州市惠城区南坛紫西岭二巷21号,建筑面积5536平方米,用地面积12500平方米,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现有15个教学班

  一、单位简介

  1.惠州市机关幼儿园创办于1963年,隶属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建制,位于惠州市惠城区南坛紫西岭二巷21号,建筑面积5536平方米,用地面积12500平方米,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现有15个教学班,招收3-6岁适龄儿童。

  2. 惠州市机关第一幼儿园创办于1997年,隶属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建制,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一路22号,建筑面积6768平方米,用地面积10896平方米,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现有15个教学班,招收3-6岁适龄儿童。

  二、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惠州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从事幼儿教育和保育工作的教师4名。

  2.惠州市机关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从事幼儿教育和保育工作的教师4名,体育教师1名。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经批准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五、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在接受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岗位条件

  教师(幼儿教师和体育教师):

  ①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③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热爱幼教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分配。

  3.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时间:2019年12月18日、19日、20日。

  地点: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惠州市云山西路六号行政中心一号楼3楼会议室)。

  考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下载)一式三份;

  (2)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3)计划生育证明(可笔试通过后提供);

  (4)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要求: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在报名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2)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报名时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3)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 惠州军分区关于批转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军分区政治部<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号)有关规定,“鼓励具有教师、卫生等国家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随军家属参与我市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给予在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驻惠部队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办理了随军手续,且迁移入户到驻地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配偶。”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报名时提交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双拥办出具的符合惠府〔2015〕102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4)本市在职在编教师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其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

  (5)本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教师以及公办学校的临聘教师,如果劳动合同期满,需提交劳动合同(需交复印件);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期满,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机构)或者主管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交原件)。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通过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1:3,报考人数不足不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如因报考人数不够开考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告知应聘人。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统一集中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1. 笔试

  (1)笔试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的主要内容:

  ①幼儿教师:公共基础知识及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②体育教师:体育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zhou.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评定及公布: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发布时间及内容:于面试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告知体检有关事项。

  (四)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中相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复试成绩的高低予以确认。体检不合格按该应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我办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期间,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征信等证明。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惠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七)确定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情况说明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联系电话: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

  联系电话:0752-2882630,0752-2892603。

  (二)监督电话:

  1.惠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752-2809761。

  2.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点击下载>>>

1: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直属公办幼儿园教师、职员职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