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全国选调64名公务员公告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视野、畅通渠道,广纳优秀人才,拟面向全市县级及以上机关(单位)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充实到市委组织部机关,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8名。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县级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7年2月10日);面向全国知名高校选调的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区市县委组织部门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具有1年以上县级机关(单位)工作经历;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需满最低服务年限;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10日以后出生);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32岁(1985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①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②2014年、2015年面向全国知名高校选调的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
③有正式调入市、县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部门工作3年以上经历;
④正科级领导干部;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与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在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22日(工作时间内),经所在单位同意,由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市委机关办公大楼612室)。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撰写的重要文稿或发表的文章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代为单位或领导撰写的文章须由单位证明属实并加盖公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近3年内干部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附后)。
(二)审核。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2月24日到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5,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公开遴选名额。
2.计分办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按满分100分计算,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3.笔试:主要考察文字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五)公示和试用。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在考察合格人员中差额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市委组织部机关顶岗试用3至6个月。
(六)调入。综合考试、考察和顶岗试用情况,按照重品行重实绩重公认、优中选优的原则,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2331735,2332178;
遴选工作监督电话:2321722。
附件: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doc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