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邢台市选调招商工作人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在工作中发现干部,培养干部,重用干部,提拔干部,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意见》(邢字【2017】20号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招商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在工作中发现干部,培养干部,重用干部,提拔干部,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意见》(邢字【2017】20号)要求,我市已成立邢台市引进重大招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经与市委组织部商定,现决定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选调一批优秀干部集中办公,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日常调度、协调和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和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科级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含各类事业编制)10名,选调以借调挂职形式进行,评优评先单独进行,对业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二、报名的范围和条件
(一) 报名的范围
邢台市县(市、区)、相关市直部门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含事业编制身份),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者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1年以上项目招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以及有在发达地区挂职工作经历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尚在事业单位新聘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和网络同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 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