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广州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是从化区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职能。为广泛吸引人才,充实我局中层干部队伍,推动我区住房和建设事业发展,拟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科长或主任科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政公用建设管理科科长或主任科员1名,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建设规划;拟订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组织编制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光亮工程等项目建设;参与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参与协调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征地拆迁工作;监督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
审批管理科科长或主任科员1名,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办理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协调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电子政务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
二、选调范围
广东省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已完成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3、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sfzb.gzlo.gov.cn/sfzb/file.do?fileId=2C90892540DDB8440144AFC89B9901BA。
(二)职位条件
1、主任科员以上.满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土木类或建筑类专业(具体专业范围详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4、年龄4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正在试用期内的;
2、正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3、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5、违反计划生育和有关规定的;
6、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7、选调对象不得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
8、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并本人签名确认)两份、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鉴定证书、计生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直接到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36号)递交报名资料报名。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参加选调。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地填写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二)考试
每个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超过10:1的(即每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10人),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进行;未超过10:1的(即每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多于10人),考试直接采取面试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制,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占总成绩的60 %,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进行笔试,则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三)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团队意识、沟通协调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根据考察情况,经选调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考察对象排名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和职务。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
(四)体检
根据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按拟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选调单位通知并组织拟选调考生到指定医院依据《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严重影响选调的问题,取消选调资格,所出现职位空缺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
(六)转任
公示无异议的选调对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选调对象要积极配合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办理转任手续时,需将户口迁至广州。转任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5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拟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自行取消。
未获选调的其他报考人员,选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87925338)。
特此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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