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广安市民政局第二次遴选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民政局决定第二次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额
(一)局机关主任科员及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民政局决定第二次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额
(一)局机关主任科员及以下1名。
(二)市慈善事业促进中心、凤凰山公墓管理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3名。
(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一)
二、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局机关遴选对象是:全市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对象是: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局机关工作人员报名对象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对象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局机关报名对象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对象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局机关报名对象应具有3周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从事财务工作经历不低于3周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对象应具有3周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均具有两年以上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2016年12月1日;所有报名对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遴选职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正有其他限制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gahrss.gov.cn )、广安市民政局网站(网址:www.gamzj.gov.cn)等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16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广安市民政局306室(广安市广安区凌云路186号)。联系方式:0826-2335712
3.报名要求: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登录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广安市民政局网站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广安市民政局公开遴选局机关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资格审查须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大小,一式两份):
(1)填写广安市民政局公开遴选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4)局机关科员报名对象应提交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对象应提交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12月5日-16日。由市民政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本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由广安市民政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或调减遴选职位并公告。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和写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2.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员未到达遴选人员名额3倍,该职位全部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差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体检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可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因复检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职位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综合评定,经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试用的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遴选资格后出现的缺额在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使用的,在市民政局顶岗试用3个月。
(七)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在市民政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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