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南昌市纪委选调派驻机构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昌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5名公务员到南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
为进一步加强南昌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5名公务员到南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南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科员15名。
具体职位详见《南昌市纪委2016年度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公务员职位表》(附件一)。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
2.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nc.gov.cn/)
3.南昌市纪委监察局官网(http://www.ncdi.gov.cn/)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通过省级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登记)全省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形象气质好,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3.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谦虚谨慎、甘于奉献,品行端正,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4.中共党员;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8.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
9.身体健康;
10.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4.按照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1.考生自行在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nc.gov.cn/)、南昌市纪委监察局官网(http://www.ncdi.gov.cn/)下载《报名表》(附件二),并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凡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两份,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等(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同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及电子版(提供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13日(9:00-- 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南昌市纪委(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市委大楼市纪委105室、107室)。
四、资格审查
1.由市纪委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3.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下午17:00前到南昌市纪委(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市委大楼市纪委组织部105室、107室)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每个岗位要求达到岗位数1:5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1:5的比例,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一)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文字综合岗的考生,在结构化面试前需加试文字能力,按结构化面试和加试成绩4:6折算成最终面试成绩。加试时间为2016年 12月24日,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时,面试工作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小组进行,考生实际面试成绩在全部面试完成修正后公布。计算办法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二)笔试。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12月29日起登录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南昌市纪委监察局官网查看笔试入闱人员公告。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比例为1:3(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纪检监察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8日,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个职位按照N+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列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
考察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考察结束后, 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市纪委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南昌市纪委监察局官网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选调名单,选调对象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表现良好,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干部调动手续。正式选调人员需服从组织安排,并签定连续工作五年的服务协议。
八、其它事项
1.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组织部,负责日常选调的具体工作。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南昌市纪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1-83885327(纪律审查岗)、83885322(文字综合岗)。
【附 件】:
1. 职位表.xls
2. 报名表.doc
中共南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