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长沙市雨花区选调19名公务员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拟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9
为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拟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9
长沙市雨花区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拟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面向湖南省各级使用行政编制,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岗位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各岗位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三、选调岗位、数量及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
2、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3、选调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注:(1)与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暂未满的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1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4)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层次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5)此次选调报考资格所涉及的专业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
四、选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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