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贵定县县直部门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建立培养选拔机制,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定县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
为建立培养选拔机制,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定县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开展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为使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建立来自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优化县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县直机关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根据《贵定县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规定,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督查督办局、县财政局、县保密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承担具体日常工作,遴选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53名人员,公务员4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名,事业单位管理人员41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1名。具体遴选职位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四、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截止2016年4月8日,具有2年及以上镇(街)工作经历。
3、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按规定确定为不定等次可视为称职(合格),被延长试用期的情形除外。
4、具有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各公开遴选职位的其他条件。
6、遴选对象身份必须符合遴选单位的岗位性质。遴选对象身份与报考岗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只能报考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不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贵定县人民政府网(www.guiding.gov.cn)、贵定县电视台等网站和媒体对遴选公告进行公布。
(二)报名
公开遴选遵循自愿原则。报考人员须按回避相关规定,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