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南阳市直行政机关考试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0〕124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0〕124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我市2016年市直行政机关统一考试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职位
此次市直行政机关统一考试遴选公务员41名。其中,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人,南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5人,南阳市畜牧局3人,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8人 (职位详情见附件一) 。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1. 南阳市所属机关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 南阳市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 中央、省机关驻宛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工作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 身体健康;
8. 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公开遴选凡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4月22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下载表格填报个人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ny。lss。gov。cn),下载打印“2016年南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一式3份)。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5月4日--5日(上午:8:30